呼和浩特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


呼和浩特是内蒙古自治区的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中心,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山脚下,全市总面积17,224平方公里,总人口197.7万人,居住着蒙古(约占11%)、汉、回、满、鄂伦春、鄂温克等10多个民族,现已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蒙语“呼和浩特”,意为“青色的城”。内蒙古人则通常省称为“呼市”。呼和浩特属半干湿的中温带季风气候,具有降水量少而不均、寒暑变化剧烈的显著特点。冬季漫长而寒冷,其中1月最冷,最低气温零下25℃至45℃。昼夜温差极大,夜里比白天温度要低20℃,所以即使夏季去呼和浩特也要带长袖衣服。灾害性天气有春旱和冬季暴风雪。呼和浩特属半干湿的中温带季风气候,具有降水量少而不均、寒暑变化剧烈的显著特点。冬季漫长而寒冷,其中1月最冷,最低气温零下25℃至45℃。昼夜温差极大,夜里比白天温度要低20℃,所以即使夏季去呼和浩特也要带长袖衣服。灾害性天气有春旱和冬季暴风雪。呼和浩特是一座拥有400年历史的塞外名城。主要景点有明代大召(伊克召)、席力图召(小召),清代五塔寺,清真大寺,博物馆,昭君墓等,呼市北边有大青山风景,可观赏乌海风光、桌子山雄姿、鄂尔多斯草原、这里地质奇特、植物珍奇,是旅游观光不可多得的地方。这里居住的人们热情好客,您不仅可观赏到美丽的草原风光,还可品尝到真正的内蒙古风味。呼和浩特市内有许多喇嘛庙,明清两代时,已是远近闻名的“召城”(召在蒙古语里是“寺庙”的意思)。锡林郭勒路与中山路交会一带为呼市最繁华地带,锡林郭勒路以东的新城高楼林立,以西的旧城景点较多,极富观光价值。